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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透過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公開宣佈,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2010年6月25日作出的批示,現就以總額承投制度的工程 “第5號工程 – 安裝水塘看台座位及頂蓋工程- 第五十七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的判給作公開招標。
1. 招標實體: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施工地點:水塘步行徑區域。
4. 承投工程目的:為水塘旁邊的步行徑的賽車看台區域設計、搭建及拆卸臨時的觀眾看台,名稱為“水塘看台”及“主看台”,包括建造基礎及看台頂蓋的支承結構,以及看台周邊的梯級通道,調整所需地面平水及所需的相關工作。
5. 最長施工期:遵照承投規則內所列明的期限。
6.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90日,由公開開標儀式結束後起計。
7. 承投類型:以總額承投。
8. 臨時保證金:澳門幣叁拾伍萬元正(MOP350,000.00),可以以現金或支票交付旅遊局行政暨財政處旅遊基金輔助組或以支付“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及註明用途的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方式提交。
9. 確定保證金:判給總價百分之五。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接納條件:投標人必須具有土地工務運輸局的施工註冊登記。
12.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直至2010年8月2日下午17時30分前,遞交至澳門友誼大馬路207號澳門格蘭披治賽車大樓1樓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13. 講解會:有意者可於2010年7月14日下午15時30分,於澳門友誼大馬路207號澳門格蘭披治賽車大樓一樓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104室舉辦之講解會。
14. 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友誼大馬路207號澳門格蘭披治賽車大樓一樓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日期及時間:2010年8月3日上午11時正。
開標時,投標人或其代表應出席,以便根據經11月8日第74/99M號法令第80條的規定,解釋標書文件內可能出現之疑問。
投標人的合法代表可由受權人代表出席公開開標的儀式,此受權人應出示經公證授權賦予其出席開標儀式的授權書。
15. 投標書的評核標準及其所佔的比重﹕
a) 價格70%;
b) 工期 15 %;
c) 施工計劃 5%;
d) 同類型之施工經驗 10%。
計算之方式根據招標方案內第10條之說明。
16.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時間及價格:
地點:澳門友誼大馬路207號澳門格蘭披治賽車大樓1樓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時間:自本公告刊登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止日,在辦公日辦公時間內。
價格:MOP 500.00(澳門幣伍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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